摘 要: | 江苏省江都市仙女镇横沟村一位姓张的农民,带着儿子的住院和医药发票,经镇防保所初审、市合管办复审后,在镇农经站报销了1.5万元。手捧现金,这位朴实的农民激动地告诉笔者:“儿子看病花去了几万元,虽说只报了一万多,毕竟帮了咱家的大忙。明年合作医疗我还要参加。”自2003年以来,江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从不足20%到去年底提高到87%;筹资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年12元,到每人每年30元,再到如今的每人每年50元。这些不断变化的数字,表明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了合作医疗的实惠,也更折射出了江都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为推进这项制度实施所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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