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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竞争法如何评价比较广告
作者姓名:邵建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中方所长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广告是一种深受经营者欢迎的竞争手段。德国竞争法对比较广告未作明文规定,但学术界和司法机关历来认为比较广告原则上属于违反善良风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原则才开始发生动摇。本文在分析各类比较广告的基础上,重点描述德国竞争法学理论和司法判例对比较广告的评价轨迹。

关 键 词:德国  竞争法  比较广告  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经济  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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