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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救济
作者姓名:武俊山
作者单位: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
摘    要: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大量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济。本文指出为了适应宪政发展的要求,应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合法行政事实行为侵权和与职权相关行为侵权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中,从而更好地保护相对人利益。

关 键 词:行政事实行为  法律效果  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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