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等价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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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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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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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不真正不作为犯适用作为犯的法律规定,因而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存在等价性就十分重要。从犯罪构成要件的开放性特征和法益侵害本质看,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具有等价性。在判断二者等价性的标准上,应采用"危险原因设定说",即不作为人在其行为之前就设定了向侵害他人法益方向发展的因果关系,从而实现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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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作为 不真正不作为犯 作为犯 等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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