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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捞一把“
引用本文:江河.最后再“捞一把“[J].检察风云,2001(4):25-27.
作者姓名:江河
摘    要:2001年2月6日,当郝光林站在法庭的被告人席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时,他庆幸自己在侦查中能坦白立功,得到从宽处理,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追求的“幸福生活”彻底结束了。 他想起了福楼拜的一句话:幸福是一个债主,借给你一刻钟的欢悦,叫你付出一生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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