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 坚持公道正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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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瑞华.实践“三个代表” 坚持公道正派[J].党建研究,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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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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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青海省委 常委、组织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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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是党中央对组工干部队伍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期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根本目标。组织部门践行“三个代表”,要集中体现在公道正派上。公道正派蕴意十分丰富,涵盖了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体现了组织部门的工作特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坚持公道正派,就要努力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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