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高利借贷行为的不断发生,使得非法集资案件、群体性事件、恶性追债案件频发,高利贷成为犯罪的重要诱因,其引发的犯罪问题日渐突出.[1]笔者以天津市红桥区为样本,梳理该区人民检察院2007-2013年以来审查逮捕因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情况,以期对惩治该类犯罪有所裨益.一、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分析2007年至2013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因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案件24件51人,涉及罪名9个,主要集中在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另外还涉及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贷款诈骗及暴力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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