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设侮辱外国国旗国徽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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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黎明.建议增设侮辱外国国旗国徽罪[J].法学杂志,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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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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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学院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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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增设侮辱外国国旗国徽罪的必要性。增设此罪是维护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友好关系或正常关系的需要。国旗国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标志。如果对某国国旗国徽污辱、损坏,就等于对该国的公然蔑视,必然要伤害这个国家人民的感情,从而导致国家间关系的紧张或恶化。在刑法中设立专门条款保护外国旗国徽不仅有利于维护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或正常关系,也体现了我国人民对其他国家人民的尊重。同时这也是保护我国国旗国徽的需要。外国国旗国徽在我国得不到法律保护,我国的国旗国徽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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