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企业发展激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摘    要:藏政办发[2009]95号(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企业发展激励办法(暂行)》已经2009年7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财政  企业  激励△  办法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