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概念辨正 |
| |
作者姓名: | 孙山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 |
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渊源及其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XNH024) |
| |
摘 要: | 国内通说将"Unerlaubte Handlung"翻译为"侵权行为",并主张对"侵权行为"这一概念作扩张解释,其保护对象既包括权利,也包括利益。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Unerlaubte Handlung"的意思是"不法行为",凡是因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者,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不论受保护对象是权利抑或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侵权责任法》延续了《民法通则》的认识错误,应予纠正。
|
关 键 词: | 侵权行为 不法行为 权利 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