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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探析
引用本文:谢彤. 诬告陷害罪探析[J]. 法学论坛, 2001, 16(1): 61-68
作者姓名:谢彤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诬告陷害罪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不是公民的其他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捏造的不需是犯罪事实;向谁告发也不是成立本罪的关键问题;本罪是属于与行为犯、结果犯并列的情节犯.

关 键 词:诬告陷害  捏造  告发  刑事追究  情节犯
文章编号:1009-8003(2001)01-0061-08
修稿时间:2000-11-16

Analysis on the calumni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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