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讯问方式方法 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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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子明.讲究讯问方式方法 不断提高办案水平[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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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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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 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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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翻阅案头上的预审案卷,发现讯问被告人笔录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是几个案件的预审员问话的雷同化、简单化和刻板化。在一个案件乃至几个案件的讯问笔录中反复出现这样的讯问“三步曲”。即:第一步,不看对象,不分案情,空追硬要;第二步,泛泛地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空道理,没有针对性;第三步,乱抛材料,甚至引供、诱供。有些预审人员片面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认为口供对认定案件事实无足轻重,可有可无。他们忽视口供的重要性,不重视讯问被告人的工作,甚至把获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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