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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龙族的“火塘分居制”
作者姓名:敏玲
摘    要:解放前,居住在怒江地区独龙江一带的独龙族,尚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氏族公社阶段。这种父系氏族公社,独龙语称为“其拉”或“吉可罗”(意为整体、全部)。每个氏族公社,一般都由两个以上的原始共产制大家庭所组成,原始共产制大家庭又由一个父辈的几代子孙组成。除了娶进的妻子外,他们一般都属于同一父系祖先的血统。在独龙族的这种大家庭中,往往包含着几代人所组成的数个小家,这些小家都同住在一大房里,如当时较大的孔当家,由十四个同胞和堂兄弟及其妻子儿女组成,拥有十多对夫妻,共七十余口人。(满都尔图《论父系家庭公社》)按照独龙人的习惯,家庭离不开火塘,火塘终年不能熄火,大房中的数个小家,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火塘。家长新娶进妻子,或者子女结婚成家,大房中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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