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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断冤僧案
引用本文:赵德铭.巧断冤僧案[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1(2).
作者姓名:赵德铭
摘    要:唐朝李德裕(公元789——850)任浙西观察使时,甘露寺(今江苏镇江市北固山上)主僧向他告状说,前届主僧在办移交手续时,将若干金子私吞了。为了证明此事,他又将寺内前数辈僧人带来作证。作证僧人异口同声地说,当时他们都亲眼见过这些金子。接着,主僧又出示交接时的文书,说寺内所有金子,在这本帐上都写得清清楚楚,可上届主僧只移交了帐本而没移交金子,请大人将他押来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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