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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摘    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年3月15日(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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