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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疗红包”行为的法律性质
作者姓名:赵凌云  裴一飞  杨淑娟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摘    要:"医疗红包"行为中"纯感谢型红包"不属于法律规制范畴,只能在道德范围内进行调整,而"目的型红包"则可以从民法的角度将其定性为赠与、附负担的赠与、不当得利或由侵权法调整。同时,"目的型红包"根据数额的不同兼具行政法、刑法等多部门法调整属性。

关 键 词:医疗红包  目的型红包  目的型红包的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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