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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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智
,汤剑军.广州市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J].中国人大,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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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智 汤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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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尤其是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任命和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三项职责。这些权力都是人大常委会过去所没有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分析总结过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验及问题,积极履行《决定》赋予的职权,做好选拔、任命和培训人民陪审员等工作。截至今年5月1日,广州市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任命首批人民陪审员工作,共任命人民陪审员222名。人民陪审员的遴选广州市人民陪审员的遴选工作,于2004年年底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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