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商品应当纳入类似商品的判断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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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军华 唐震 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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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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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类似商品的认定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判断标准有两项:一是相关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是否相同;二是相关公众一般是否会认为商品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两个标准是并列关系,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标准,即构成类似商品。其中的混淆包括鱼目混珠式的商品误认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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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类似商品 相关公众 商品来源 具体行政行为 销售渠道 商标专用权 消费对象 股份有限公司 奉贤 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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