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对程序瑕疵行政行为的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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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巍 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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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 讲师法学硕士(刘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430074(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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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是在系统总结自1991年《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的行政复议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其在立法质量和内容上比后者有了较大的提高和完善。行政复议作为一种独立的行政监督和救济制度,对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笔者试以程序瑕疵行政行为为研究视角,从三个层次结合《行政复议法》对程序瑕疵行政行为进行分析,指出《行政复议法》对程序瑕疵行政行为规定之缺陷及完善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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