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坦白交代还是自动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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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春陪.是坦白交代还是自动投案[J].人民司法,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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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春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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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军区武汉军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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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9年4月28日,某部仓库发现本库军械室存放的一支五四式手枪破盗,即立案侦查。20多天的摸底调查,未能搜集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几个嫌疑对象先后都被排除,于是,重新摸底排队,扩大查询面。5月22日,将原先未予注意的该仓库战士(通信员)杨某也列为嫌疑对象重点查询,但对杨是否盗枪作案没有掌握任何证据和线索。22日这一天,杨被询问3次,前两次,杨主动交代了贪污等一般违法行为,但问答双方均未涉及手枪之事;当晚22时许,仓库领导对杨再次询问教育,劝其“有什么问题说得越早越好”。杨未作任何供认,只要求“出去一下”,得到同意,便只身前往手枪藏匿处取出手枪,自动返回把枪交给了仓库领导,并开始如实供认自己于4月21日中午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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