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与苏联出售中东铁路 |
| |
引用本文: | 王凤贤.“九一八”事变与苏联出售中东铁路[J].世纪桥,1996(2). |
| |
作者姓名: | 王凤贤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马列教研部 |
| |
摘 要: | 中东铁路是沙俄根据1896年签订的《中低密约》与1898年签订的《旅大租地条约》两个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东北境内强行修筑的铁路线。其中从满洲里到绥芬河是中东铁路的干线,从哈尔滨到旅大是中东铁路的支线,干支两线构成“丁”字形。中东铁路是当年沙俄控制我国东北与争霸远东的重要工具。1904-1905年爆发了日俄战争,沙俄战败。根据《朴获茅斯条约》,沙俄将中东铁路地线的南端即长春至旅大段“转让”给日本,称“南满铁路”。十月革命胜利后,中苏两国关于中东铁路问题进行了多次反复的交涉。1924年双方签订了《中俄协定》,同意中国政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