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摘    要:第一条 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关 键 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物质文明建设  著作权人  录音录像  表演者  权利人  制作者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