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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认定
作者姓名:石会燕
作者单位: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乌鲁木齐830011
摘    要: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实践中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在认定方面存在疑难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的困难。刑法修正案〈六〉的颁布,对于正确认定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单位  贷款诈骗  认定  刑法修正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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