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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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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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建设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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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 老龄问题 意见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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