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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絮语
作者姓名:张建伟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对于法典之修改,法国人有一妙喻:法律乃一多室之建筑,年头久了,残破处需要修补、拆除,不便处需要整治、疏通,旧有格局也因需要开窗增门乃至补建居室加以改变,经过一番整理、修缮,又以一崭新面目呈现世人面前矣。吾国之刑事诉讼法典,乃于四十三年前筑成,十六前进行整修、补建,如今已是第二次修缮、更新。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典  人权  法典修改  司法公正  十三年  立法机关  司法机关  刑事司法  法国人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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