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以诉权保障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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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立平 陈元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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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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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诉权保障为本位是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设置的基本要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主要是适应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诸多方面已难于满足诉权保障的需要。以诉权保障为视角,检视其内在缺陷,通过明晰标准、消除矛盾、关怀弱势、扩大自主、放宽异议等,强化其诉权保障功能和作用,是管辖制度诉权保障本位化的内在要求和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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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辖制度 市场经济 诉权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7]7-014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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