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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2009年内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摘    要:据《中国人事报》2008年12月24日报道.为帮助困难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涉及的政策措施可概括为“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五缓”指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

关 键 词:社会保险费  困难企业  国际金融危机  国家税务总局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企业负担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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