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中的间接反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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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蔚琳.论环境侵权中的间接反证说[J].法制与社会,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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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蔚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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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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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间接反证说起源于德国民事证据法上的"间接反证",是指主要事实存在与否不明时,由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负反证其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间接反证说不要求原告对各个阶段的事实和过程进行证明,只要原告能证明某些事实、过程的存在,根据经验法则就可以认定其他事实、过程的存在,大大减轻了原告的举证困难,有利于保护环境侵权受害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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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 间接反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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