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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引用本文:徐伟功.简析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83-87.
作者姓名:徐伟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不方便法院原则起源于苏格兰,在20世纪中后期,逐渐被绝大部分的普通法国家所采纳,形成了美国模式、英国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它起着消除宽泛的管辖权基础带来的不良后果、解决管辖权规则的僵硬性问题、防止挑选法院、避免矛盾的判决等作用。但绝大多数大陆法国家不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

关 键 词:管辖权  不方便法院原则  作用  原因
文章编号:1008-6951(2003)04-0083-05
修稿时间:200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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