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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作证豁免的“中间路线”: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以《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展开
摘    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试图在"国家本位"与"个人本位"立法观念之间探索出我国亲属作证豁免制度的"中间路线",然而这一规定不仅没有实现亲亲相隐,反而变相剥夺了被告人的质证权,最终悖离了该规则的立法意旨。扩展亲属作证豁免阶段、扩大近亲属范围、排除亲属证人证言证明力、设置相关法律程序,是未来中国亲属豁免权制度完善的方向。

关 键 词:亲属作证豁免  亲亲相隐  中间路线  亲属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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