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必须依靠市场以外的力量,即政府的力量来弥补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公共产品短缺状况,而财政拨款恰恰就是政府发挥调控力量的有效手段。对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体制的比较研究表明,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来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也可以通过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高等学校拨款数量、拨款方式的变化和拨款绩效的考评来调节其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实现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质量发展。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体制各有特色,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