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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
摘    要:黄强去年贺江水污染事件,人们记忆犹新。作为广西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本应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却见利忘义、贪赃枉法,为违法企业大开方便之门。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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