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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摘    要:为了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司法厅厅长施朝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执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情况和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会议通  云南省  决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  政府委托  司法厅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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