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执行与滥用上诉权惩罚制度之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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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志坚,陈传胜.假执行与滥用上诉权惩罚制度之设立[J].人民司法,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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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志坚 陈传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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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志坚),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陈传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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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民事二审案件的诉讼量呈大幅度上升态势。这固然有社会民众维权意识增强、利益格局调整与多元化导致的纠纷增加、一审解纷功能减弱等等原因,但恶意上诉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本文试对恶意上诉的现象及其特征进行一定的分析,并希冀从域外资源中汲取营养,以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恶意上诉的现象及其特征分析恶意上诉是当事人利用程序设计的固定性,以达到案件裁判结果以外的目的。其中,法律关系的定性与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是上诉的原因,对恶意上诉者来说,其目的是以上诉这种公然的、合法的方式来达到其拖延时间,以至满足其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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