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政策在中国的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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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静 周艳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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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秦皇岛电大,河北,秦皇岛,066001;秦皇岛电大,河北,秦皇岛,06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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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政策的的概念是刑法研究中较为基础而又尚未取得共识的问题。我国传统法学中对刑事政策的理解往往停留在狭义的刑事政策观上,将刑事政策视为党和国家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刑法政策或策略。这样偏狭的理解决定了我们一度将“严打”作为基本刑事政策,同时这也严重妨碍了我国的对外学术交流,阻碍了我国科学地制定与执行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对重罪实行严打政策的基础上完善了对轻刑宽松的一面,渗透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从宽处理轻罪原则等内容;它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求我们对待不同的犯罪行为人,坚持区别对待的策略思想,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宽严适度,宽严有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集中反映了国家对司法工作的根本政治主张,蕴涵着符合司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刻的政治要求,是刑事执法的灵魂,它是我们党和国家在长期同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中形成并逐步发展完善的,是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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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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