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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中的主观性
作者姓名:张晓辉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八三级研究生
摘    要:人们对客观实在的认识,是一个“复写,摄影、反映”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们对客体的认识带有明显的“主体印记”。而不是机械地“复写、摄影、反映”客体。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頂理出发,以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为对象,谈谈人们在对客观因果关系的认识过程中的主观加工,即对客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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