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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年久遗忘的黑火药责任追究
作者姓名:胡阳  孙玉丛  王慧娟
作者单位:1.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273400;2.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73400;
摘    要:[案情]1985年,吴某甲为采挖石料购买了黑火药,后将剩余的1.688公斤黑火药挂到房屋东屋墙上,后因长时间未用,将黑火药遗忘。2002年以后,其子吴某乙婚后居住在该房屋中,并将东屋留给吴某甲用于存放杂物。2021年年初,吴某乙收拾该房间时发现黑火药,猜测系吴某甲存放,遂放回原处,未送交公安机关处理。2021年10月,因他人举报案发。

关 键 词:黑火药  责任追究  存放  公安机关  遗忘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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