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普通党员要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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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美珍.工商系统——普通党员要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J].当代广西,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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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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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工商系统的一名普通党员,相对于系统内的所长、股长、科长、局长是无职无权,但相对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手中或多或少都有如登记审核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因此,作为工商系统的一名普通党员,要当好党的政策和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员,要做好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贴心人,要给非党员同志作表率,要勇于给领导提建议,不要当老好人。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中,要敢于同各种经济违章违法行为作斗争,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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