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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大事记
摘    要:11月25日我省7个特大城市变为大城市。近日,我国大中小城市标准有了新划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特大、大、中城市的门槛分别由以前的“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50万、20万提高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100万、50万;且首设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将大城市按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100万-300万分为“I型”和“Ⅱ型”,将小城市以20万为界分为“I型”和“Ⅱ型”。按照新标准,我省济南、青岛成为I型大城市,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为Ⅱ型大城市;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9市为中等城市;另有89个小城市,1086个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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