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中国社会已由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转变。在这种情况下,腐败问题至少可以在两个宏观的方面来解决。第一个方面,应限制公共权力,做到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我们依法治国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如果公共权力运行带头违法、权大于法,那么法律几乎就是废纸一张。第二个方面,要真正发挥人大的作用。公共权力说穿是人大赋予的,人大代表人民。因此权力运行过程中,人大必须实质监督,而非流于形式上或名义上的监督。各级人大必须把监督政府公共权力的运行置于很高的位置。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按照四中全会所确立的依法治国的精神,形成对公共权力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约束,真正让人人参与反腐的过程,只有这样,腐败才无藏身之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权力体系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