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醉酒人的危害行为与刑事责任 |
| |
引用本文: | 赵秉志.病理性醉酒人的危害行为与刑事责任[J].法律科学,1988(3). |
| |
作者姓名: | 赵秉志 |
| |
摘 要: | 病理性醉酒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已逐渐引起我国刑法理论界的关注。本文拟对此加以探讨。 病理性醉酒,又称病理性酒精中毒,病态性醉酒,是很少见的一种急性酒精中毒,指小量饮酒后因身体异常反应而急性发作的一种酒精中毒状态。病俚性醉酒完全不同于生理醉酒,它只会发生于极少数人身上,往往是某些平时不饮酒或很少饮酒的人,在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