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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常委会能否考评同级人大代表
作者姓名:文毅  崔厚元  翟峰  武春
摘    要:笔者以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既没有法律依据,又混淆了两者之间法律关系。一是考评没有法律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规定,并没有赋予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大代表的权力。《选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关 键 词:地方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  考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组织法》  法律依据  选举单位  《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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