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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安定性原则
作者姓名:戴建华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摘    要:法的安定性原则缘起于对社会秩序的深层需求,是法治国原则的核心内容,包括法律关系或法律状态之安定性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安定性两个方面。法的安定性之根本在于国家行为的安定性,要求法律规则具备明确性、稳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彰显着法律的秩序价值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准确理解和适用法的安定性原则,对于破解现实中改革创新与法治的关系、基本权利保护以及树立法治权威等重大法治问题,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安定性原则  法律价值  秩序  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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