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刑法》第144条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合理定位——以近晚食品安全事件为例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

关 键 词:生产  销售  有毒有害  非食品原料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