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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为何屡遇"玻璃门"——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案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江苏省人民政府政府法制研究课题
摘    要: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  免除公开事项  法不溯及既往  信息公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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