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0时起算”行规受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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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昌海,滕自强.保险公司“0时起算”行规受拷问[J].法庭内外,2013(11):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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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昌海 滕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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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交强险到期前1个月已续交保费,索赔时却被告知事故发生离保险合川生效还差4小时,即中途脱保6小时。2013年5月11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天佑保险公司所签发保险单的保险期间为:自2012年4月2日18时起至2013年4月2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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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拷问 行规 起算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期间 一审判决 交强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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