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律所20周年》专题报道之二:星辰所:敢为天下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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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兆晓,王健.《合伙制律所20周年》专题报道之二:星辰所:敢为天下先[J].民主与法制,2013(33):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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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兆晓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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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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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20年的努力与探索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原深圳市星辰律师事务所,2000年9月经司法部批准改名为“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星辰所”)批准成立于1993年12月22日,是中国国内按照国际惯例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深圳市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20年一路走来,星辰所见证了深圳经过第二次思想解放后的再次辉煌,也见证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制从无到有的艰难创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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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专题报道 深圳市 国际惯例 创业过程 司法部 解放后 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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