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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选人选人干事——新绛县推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的实践与启示
引用本文:李景发.以事选人选人干事——新绛县推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的实践与启示[J].前进,2003(4):27-28.
作者姓名:李景发
作者单位:中共新绛县委书记
摘    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党的干部工作如何为争先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这个课题,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入手,采取“先定事,以事选人,选人干事,干好留任,干不好让位”的办法,在县直31个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推行了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先定事,科学确定试用干部职位工作目标,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先定事,是推行任职试用期制的前提和基础,是选贤任能的客观尺度,也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平竞争的平台。在定“事”上,我们始终…

关 键 词:新绛县  党政领导干部  任职试用期制度  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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