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公文的证据属性和效力
作者姓名:卿利军
作者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永州,425001
摘    要:由于公文能有效地记录、传递与贮存公务活动所需的信息,因而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证据功能。从证据法理论出发,公文应当作为书证的一种进行归类。公文除了具备书证的一般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特征。我国现行立法对不同种类证据的效力没有进行区分,但公文书证应该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关 键 词:公文  证据类别  证据效力
文章编号:1009-8267[2006]5-0147-03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