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新论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罪过
作者姓名:
陆诗忠
作者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法律系,河南,新乡,453002
摘 要:
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罪过 ,一方面要坚持“危害结果标准说” ;另一方面 ,要严格区分“严重后果”与“危害结果”的界限。基于以上认识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为故意 ,既包括直接故意 ,也包括间接故意。
关 键 词:
丢失枪支不报
严重后果
危害结果
文章编号:
1002-6274(2005)01-022-03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